副处长岗位职责
(分管资产管理)
1、在主管院长及处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
2、建立健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3、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
5、负责学院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学院资产的内部调剂、转让、报损、报废等审批和办理报批手续。
7、督察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指导、监督归口部门做好资产统筹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8、负责固定资产价值入账、下账和折旧核算及审核工作。
9、负责国有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信息核对和上报工作。
10、根据学院项目立项审批,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政府采购报批工作。
11、负责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考核工作。
12、督察学院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