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财务处

学院首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公告 | 工作动态 | 法规制度 | 一卡通 | 网上缴费 | 服务指南 | 学习园地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法规制度>>财务制度>>正文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财务结算工作细则
2014-06-17 23:32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财务结算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结算工作,遵循政策清楚,程序简捷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及学院相关制度,特制定财务结算工作细则。

一、财务结算方式

1、转账支付。转账支付是结算支付的首选方式,凡企事业单位提供商品或项目服务的支出在3000元以上(异地结算5000元以上),均应转账支付结算。

2、公务刷卡支付。公务刷卡是公务支出的基本方式,根据《陕西省省级公务卡结算强制消费目录》和《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公务卡结算办法》规定,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公务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等强制执行公务刷卡支付。

3、现金支付。主要是支付个人劳务费、讲座费、奖励费等。因特殊原因需现金支付的,应向资产财务处申请。

二、财务结算程序

(一)差旅费报销

按照《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差旅费报销程序如下:

《出差审批单》→刷卡支出→填写《差旅费报销凭证》→会计票据审核→领导审批→财务执行审签→转支。

1、出差审批。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凭会议或培训邀请函、通知或学院职工、师资培训相关安排文件,填报《出差审批单》报批,经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事项。

2、垫付或借款。按照《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公务卡结算办法》,公务外出强制执行刷卡支付,因公务用途确需现金支付的,填写《使用现金申请单》审批,先由个人垫付,现金量较大的可以提前借款。

3、填写《差旅报销凭证》。出差事由要填写清楚出差人员、时间、地点和班次(会议名称),人员填写不下的附出差人员名单。

4、交通费要按照日期、交通工具、天数、金额去回分行填写;“其他费用”栏主要填写会议费、培训费等。

5、报销标准按照《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6、审批支付。按照审批规定对票据、凭证审核审批后,资产财务处将批准报销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转支。

(二)一般财务结算

一般财务结算主要是指一次性支付的公务事项或项目结算,按照《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公务卡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一般财务结算程序如下:

公务刷卡支付→填写《财务结算凭证》→会计票据审核→领导审批→财务执行审签→财务转支。

1、一次性支付的公务事项或项目结算主要采取转账、公务刷卡进行结算支付,对确实既无法转账、又无刷卡条件的特殊情况,填报《使用现金审批单》报批。

2、填写《财务结算凭证》。粘贴资料:公务事项类附发票(刷卡附POS机小票)、明细清单。项目类附立项审批单或文件(符合财政报批范围的附审批单)、合同、验收单、审计报告等,含资产的附《资产入账稽核两联单》。

支付方式栏按照转账、公务刷卡、转公务卡(属现金支付)、现金对应填写,发给个人的奖励、补贴、劳务费可以领取现金,金额填在支付方式“现金”栏。

(三) 核算项目财务结算

预付财务结算主要是指采取分次预付的项目结算,填写《财务结算凭证(核算)》,财务结算程序如下:

项目账务稽核资料稽核(资产稽核)→领导审批→转账

1、填写《财务结算凭证(核算)》,职能部门和财务部门对票据及分次付款金额进行稽核,按照付款时间,分次分行填写,完整反映分次付款信息和本次付款金额,分次付款原则上分次开票。

2、凭证资料稽核。审批立项项目,首次预付所需资料为:立项审批表、财政报批单、招标文件、合同等,预付款额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项目决算付款应另附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入账稽核两联单》;质保期满,质保金支付,需附职能部门出具的项目质保合格报告。

日常维修项目(5000元以下)财务结算应附资料有:项目派工单(任务明确、核算标准明确)、项目决算单、项目审核单和项目验收单。

三、财务结算要求

1财务结算经办人应为在册教职工。学生、临时人员、院外人员不得办理财务结算业务。

2所有支出,必须有明确的经费项目和开支依据,对于超支的项目、无开支依据和超标准的开支,财务人员应拒绝办理。

3根据财政厅财务系统设置,现金年使用量不得超过基本运行经费的20%。凡未经资产财务处批准使用现金支付的,将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4财务结算应一事一报,不得将一次事项分拆多次报销,有借款的必须一次性全部冲销完毕,但与借款理由不符,又符合银行结算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冲抵现金借款。

5票据粘贴应遵循一事一粘的原则。不同事项票据不应粘在同一张粘贴纸上,并与凭证填报事项对应。

6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各种票据,应在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报销。对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的票据,经办人应拒绝接受、各级领导不得签批报销、财会人员有权不予受理。

7院内领款单:各部门发放各种酬金、劳务费、食堂内部结算等须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领款凭证,领款部门应加盖公章,并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名,领款人签名栏应由领款人本人签名。

8小于粘贴纸的票据,应按右上齐或右下齐,从右往左(左侧不能超过装订线),分上下两行、呈阶梯状将票据左侧平整、均匀地粘贴在粘贴纸上。一张粘贴纸不能贴太多单据。超过粘贴纸的较大的单据,也需阶梯状粘贴在粘贴纸上(左侧不能超过装订线),并折叠成与粘贴纸大小一样。

9经手人必须先粘贴好票据,在每张票据上签字,在粘贴纸的指定地方写明费用事由、合计金额、单据张数、经手人等填写完整后,方能让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由部门负责人写明经费列支项目。粘贴纸的合计金额、单据张数原则上不得涂改,如需“以小改大”,须经部门负责人于涂改处签名。

10凡支付给个人的费用必须个人签领或通过银行卡发放,特殊情况代领的,需本人出据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带领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凡报销境外外文票据的,由职能部门翻译成中文确认,并根据业务发生时的汇率,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由职能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12所有原始凭证,均需用蓝黑或碳素笔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签字。

13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购物等票据丢失,属现金结算的票据,不予报销;属非现金结算的,须取得原票据记账联或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并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该申请须包括丢失原因、该发票没有被报销,找到该票据不能再重复报销的承诺等内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原票据复印件需本人、物品验收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才能作为原始单据报销。

14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财务结算审核审批工作检查。

                                      资产财务处

                                      2011.12.6

附件【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财务结算工作细则.doc已下载
·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陕西省团校)新... 2020/07/28
· 2023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收费公示 2023/09/01
·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收费公... 2021/09/18
· 2021年秋季学生缴费须知(2019、202... 2021/09/18
· 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2021/09/03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电话:029-88408248  邮编:710068   邮箱:
sqyzcc@163.com
ICP备案号:陕ICP备 110059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