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资产使用(租赁)费交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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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单位(个人)与我院签订的《》资产使用(租赁)合同之约定,请贵单位(个人)按期速到学院财务处缴纳学院资产使用(租赁)费,逾期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滞纳金。
资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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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房屋、设备 |
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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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租赁)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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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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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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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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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费资产使用时间 |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
本次交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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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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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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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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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入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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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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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非税发票表明账户要求缴入陕西财政学院专户,可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缴费,银行在票据盖章确认缴费后,将票据回单交学院财务处换回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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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光校区管理处,联系人:王强(含光校区) ,联系电话:88408242;
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联系人:闫保全(青华校区) 85611860
资产财务处联系人:高春苗(开票)联系电话:88408248
注:本通知由后勤中心或含管处签发,商户凭本单到财务处开票、银行缴款,然后到财务处领取非税发票;缴费确认后将本通知回执单交回后勤中心或含管处。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1
年月日
资产使用(租赁)费清缴回单
填单时间:年月日
资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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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房屋、设备 |
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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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租赁)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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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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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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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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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费资产使用时间 |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
本次交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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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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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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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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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入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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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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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取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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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清缴确认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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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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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注栏由后勤中心或含管处经办人填写。2、本单可从资产财务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