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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就出台《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2022-09-20 17:48  

2022年9月2日,陕西省财政厅公布了《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22〕26号,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1.问:请介绍一下省财政厅出台《办法》的背景情况和主要框架。

答:为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2017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启动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配套改革推广,财政部于2020年重新修订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104号令),补充了财政电子票据相关内容,并对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省于2018年启动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建设了全省集中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分票种逐步在社团、公立医疗机构、高校、高速公路等领域实施了改革。我省现行的《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于2011年印发实施,有些规定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符,有必要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全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共7章48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别对财政票据的种类、监(印)制、领用发放、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及处罚等作了规定。

2.问:《办法》都作了哪些调整。

答:一是增加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内容,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对管理流程进行规范。二是根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践,取消非税收入专用票据。三是明确了财政票据统一管理,确定财政票据实行全国统一的式样、编码规则和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删除了证明事项、收取票据工本费等内容,增加了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领用单位办理领用证、领用票据提供便利等内容。五是根据国家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责任条款。

3.问:《办法》对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为: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票据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三)其他财政票据 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2.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 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4.其他应当由陕西省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财政票据。各种财政票据之间、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之间不得相互串用。

4. 问: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有什么区别。

答: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省财政厅监(印)制、各级财政部门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税务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5. 问:《办法》增加财政电子票据的相关规定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为使财政电子票据的管理有法可依,《办法》增加了财政电子票据的有关内容,并对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全流程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如医保部门、商业保险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二是明确电子票据特征和数据标准等内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并通过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和陕西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电子票据。三是规范电子票据开具及传输有关要求,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电子票据及其元数据自形成起完整无缺、来源可靠,未被非法更改,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得影响财政电子票据内容的真实、完整。四是明确电子票据的归档管理,要求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财政电子票据,并按照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档案等有关管理要求归档入账。

6.问:财政部门如何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答:为了更好落实《实施办法》,我们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各市(区)财政部门和省级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全面准确认识和理解《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方式,有效提升财政电子票据社会认知度,让人民群众自觉运用财政电子票据。二是继续深化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督促各地提升改革速度,加快改革进度,扩大覆盖面,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切实便利社会公众,让社会公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三是深入调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系统安全和数据管理,主动顺应数字中国、数字政府建设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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