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学院(学校)(以下简称“学院”)召开2020年第一次财经委员会议。财经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代表以及议题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长、院财经委员会主任刘瑞明主持。
会议听取了审计处关于201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资产财务处关于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收费标准、新校区基本建设预算调整方案和2020年上半年国有资产处置情况的汇报等。全体委员本着为学院负责的态度,对各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热烈讨论后最终形成一致的审议意见,一是原则通过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收费标准和新校区基本建设预算调整方案等;二是要求资产财务处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对有关制度认真修订完善,及时提交学院研究;三是建议对新校区基本建设有关项目的建设思路采纳“因地制宜、量力择优”;四是继续加强审计监督,不断规范财经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刘瑞明在总结时强调,财经委员会是学院内部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财经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重要标志,是学院实现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对促进学院财经工作的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全体委员充分发挥建言献策作用,认真履职尽责,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为学院财经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使财经工作委员会真正成为学院经济事项科学决策的协商咨询机构和辅助决策机构。(资财财务处/胡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