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招委办召开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中标回访暨合同履约推进会。校(院)党委副书记、招委会副主任梁菀华,副校(院)长、招委会副主任韩凯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张晓娟、教务处处长张小卫、交通运营服务系主任韩洲雄、文化传媒系主任王瑜和相关人员参会,资产财务处副处长、招委办主任胡波主持。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部署,推进办学治校高质量,营造立德树人良好环境,全面贯彻校(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主题教育推动高质量发展,针对校(院)法律顾问、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室建设(一期)和演播室建设三个项目,举办此次中标回访暨履约推进会。
会上,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湖南八方轨道交通仿真设备有限公司和陕西启越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介绍了企业概况、中标后工作准备和合同协商签订情况,就下一步进入实质性工作和建设阶段的履约思路方案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做了表态发言。承办部门、立项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就项目接洽、协商、承建和管理情况做了汇报,并对供应商后期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韩凯军对两个实训室建设项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开展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工期,要严格遵守合同工期约定,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安全,一方面提供原材料和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安全可靠,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注重安全生产。
梁菀华对法律顾问项目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参与校院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二要以法律为准绳参与校院重要规范性文件审查;三要遵循校院实际做好合同审查、疑难纠纷调处工作。(招委办/曹婷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