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6】36号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6】23号
学院各部门立项采购中,应优先从节能清单所列产品中确定,对于未列入节能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若所需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清单中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志)。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
附件:1、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
附件请从网上下载
1、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国家发改委:http://www.ndrc.gov.cn
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http://www.cq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