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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服务类)

作者:   时间:2018-10-23   点击数: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陕财办采资【2017】84号

省级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规范采购行为,我厅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过研究论证,并征求政府采购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明确排除,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并满足充分竞争。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8月4日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编:710068   电话:029-8840824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邮编:710100   电话:029-6128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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