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财经政策和制度,起草有关预算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负责起草本处有关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2.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综合财力可能,编制学院中长期财务收支计划。
3.负责与财政厅等上级部门和校(院)内各系(院)、各部门的联络工作。
4.负责编制学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负责预算的上报审批工作。
5.负责预算的宏观调控和预算调整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监督预算的执行,并根据预算执行中的变化,适时提出调整预算方案。
6.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审核管理和预算执行考评管理。
7.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预算绩效评价。
8.负责财政、劳资、社保、税务等的外联工作。
9.负责档案、资料及本处公章管理。
10.负责处内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处领导对各(室)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处内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负责处内考勤、考核及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11.负责内控、信息化建设、工会小组、宣传报道工作。
12.负责财务会计人员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